中梵談判 兩惡取其輕的另一面(陳滿鴻) - 陳滿鴻

中梵談判 兩惡取其輕的另一面
(陳滿鴻) - 陳滿鴻

湯漢樞機早前就中梵談判發表文章〈從教會學角度展望中梵交談〉(下稱〈從文〉),代表梵蒂岡談判團隊的主流立場,香港傳媒普遍用「袋住先」形容。〈從文〉沒有這三個字,但末段確反映這思維。
其實,天主教會半個世紀以來從未中止或放棄與中共交談,值得敬佩的是這份堅持、善意、誠懇以及永不言棄的精神。至於有否結果就視乎政治現實,不是凡好願景都會成事。筆者沒有資格挑戰談判團隊的立場,只就對現況的了解及展望補充一些看法,不存在誰對誰錯的爭辯。湯樞機是受人尊敬又富慈心的牧者,相信他不會介意有更多人從更多角度看問題。
為作具體的決定,〈從文〉兩惡取其輕原則當然好,但這原則有複雜性,就是各方對「惡」的認識可以有天淵之別。〈從文〉似乎把教會在中國的現況(惡劣),與中梵有主教任命安排協議後的局面(仍然惡劣)作比較時,是以現況的最壞面比較新局面的最樂觀面。現況是零,甚至一切皆被剝奪,新局面總算有進賬(教會有任命主教的最終權利),雖然未達致全面的自由,仍然可取。
〈從文〉最看重中梵能夠達成主教任命的協議。教會的底線是保存「最終任命權」,可接受中共的推薦權(亦即提名權),亦默認中共提名權的條件是愛國。不錯,教會正統性的本質保住了,但問題是實質任命權誰屬?若本質的正統性流於文字,對教會又有甚麼用?
從香港的實際經驗理解,人治下愛國的唯一標準,就是排對隊,除了善於揣摩上頭意思、唯唯諾諾外,還需挺身去與上頭不喜歡的人對着幹。就以今天香港四位特首參選人為例,達到這種被中共認可的愛國標準只有一人。
好了,提名權是甚麼?香港人不會不知中共的提名權等同欽點權。梵蒂岡的選擇只有作橡皮圖章,又或在個別個案中膠着,致令主教人選難產。這局面其實又與現況有甚麼分別?
筆者認為最值得考量的問題是教會間接確認愛國成為主教的條件之一。實質上獲中共提名的人不一定愛國達致厚顏無恥的程度,但這常規化了的條件,會改變神職人員服務的生態,以及教友對主教的觀感。
按目前的安排,中共安排祝聖的主教大多得到梵蒂岡默認。至於少數愛國愛上腦的神父或主教,教友不會接受他們的服務,而獲得教廷默認的主教也需要面對自己的良心,在政治行為中不會過火。非法主教的命運,最終會形同宗教局的低級官員,處理一些行政安排,或被牽出接見外賓,甚或穿起主教袍參加國外的會議。
愛國常規化,造成的後果對教會的無形破壞力及氣氛不何低估。
此外,〈從文〉認為中梵達成主教任命協議後,愛國會即失去自選自聖的權力,它的存在可以變成一個教會的民間組織,做其字面上名份的事。筆者認為,愛國會若變成教會的民間組織,就不會有主教或神父肯花時間與精力去辦,黨在做的事,為何需要教會重複?
但愛國會一定會繼續,它必然由共幹牽頭,主教、神父及教友一是在壓力下參加,一是被中共提供的權力及利益所誘,情況就與本港西環組織的團體無異。愛國會必然是國家主導,以免主教獨立於國家。
〈從文〉認為中梵有了主教任命的協議後,地下主教不再需要存在,而教會會爭取地下三十多位主教獲得中共的承認,遠景是地上地下走上制度、組織、感情上的共融。

獨立於黨 中共必不允許

筆者認為中共承認地下主教的身份不必然與協議有關,地下主教若要得到政府承認,加入愛國會就成了,毋須有中梵協議。若有中梵協議,而政府仍然控制教會的話,地下主教也不會歸附地上。所以,關鍵問題在於中共對教會的操縱,操縱存在,地下主教及神父就存在。我們該視地下教會為現況的祝福,給予教友更大隨良心的可能性。再說,主教的意義,不在於政府承認,不在於行使職權的方便程度,而在於忠誠及見證。近年有在北京及羅馬都很吃得開的人,一直宣傳地下教會存在造成教會分裂,這種指摘並不公道。
中共控制天主教會,並不是單一的事,與防範乜獨勿獨無關,在中國沒有真正的「非政府組織」(NGO),亦即沒有獨立於黨或政府干預的組織被允許存在。即使有協議,中共亦必定掌握實質的主教任命權。若建交成事,中共也不會允許教廷大使成為教會的最高領導人,因為獨立於黨的組織一被確認,並且實質如此,中共就不再是中共了!它會繼續發展教會體制外的愛國會,以及全國天主教代表大會之類的實質權力中心。所謂「袋住先」在理念上是永久的。
與現況比較,哪一種「惡」為輕實在有爭議性。〈從文〉不否認中共對地下教會不太刻薄,事實上,經過這麼多年,發展出來的現況已達到一定程度上的相互默契與協調。前幾位教宗都呼籲地上地下教會在精神上合一,邀請人作兩者的橋樑,而過去的談判團隊經過多屆的努力,亦與中共保有非正式的溝通渠道。
我還是要說,希望〈從文〉的樂觀願望成真,但即使達不成協議,福音之光仍會照耀中華大地。教會仍可以繼續推動地上地下教會精神上的共融,繼續與中共發展不成文的種種互利默契。
編按:作者是香港神父

陳滿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