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因處理雄濤廣播牌照申請時,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他與雄濤股東黃楚標商討深圳大宅租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政界關注法庭對曾的判刑外,更關注現屆政府由特首梁振英到主要官員,均沒有類似向行會申報利益例子,若曾被判有罪,那特首及現屆政府官員為何卻可以沒有事?更有選委認為,各特首參選人理應交代,一旦當選會否要求廉署再查有關事件。
有民主派選委稱,就以現任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為例,他出任發展局局長時,被揭未有向行會申報在新界東北古洞北發展區擁有最少3幅農地,一旦政府收地估計可收逾千萬元賠償,但陳卻是負責新界東北發展的主要官員,雖然陳事後指土地屬妻子家人,但又被揭他曾代表持有土地的公司簽買賣合約。
指林鄭不應含糊其詞
該選委稱陳茂波當年同樣沒有向行會申報,雖然他解釋是家人擁有,但事後傳媒再揭發陳說法疑點重重,今次法庭對曾判決,顯示陳事件並非沒有問題,根據行會秘書黃潔在曾案接受盤問時,同意行會成員毋須就租住物業作申報,但曾一樣入罪,「如果曾蔭權冇申報租約有罪,咁陳茂波單嘢冇理由咁樣不了了之」。
至於梁振英涉及的UGL案,該選委稱廉署調查至今仍未有進展,梁就算解釋收UGL的5,000萬是「分手費」,「但事實係佢冇申報,唔係好似佢咁講,呢筆係分手費唔使申報就唔使申報,煲呔夠話自己唔使申報,法庭都判佢有罪!」
該選委稱,各特首參選人理應對有關問題,向市民有個交代,一旦當選會否要求廉署再查有關事件,特別是聲稱有政治局支持的林鄭月娥,「林鄭係下屆特首大熱門,佢有責任向市民交代會點做,冇得含糊其詞」。
季陶
周一、三、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