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2歲印度裔澳洲醫科4年級生與家人到歐洲旅遊後,乘搭漢莎航空客機由德國獨自來港,擬轉機返澳洲,其間涉摸鄰座15歲外籍女乘客胸部及臀部,被裁定非禮罪成罰款一萬元。高院昨指航機座位只有43厘米闊非常狹窄,二人在航程上不時打瞌睡,醫科生對是否意外碰到鄰座女乘客警覺性會較低,原審裁判官卻未充份考慮其人品及可能事出意外,故裁定他上訴得直,定罪撤銷。
上訴人Krishna Rajesh Kotecha被控於去年7月6日犯案。女事主指她在機上睡着,醒來發現枕在上訴人肩膊,上訴人則攬着她,又曾掃到其胸部,但她不以為意。後來她感覺遭被告摸臀及摸大腿外側,感覺受辱通知機組人員。上訴人則稱遭女事主枕至肩膊發麻,遂將手放在她的頭枕,否認曾非禮她。
信被告品格良好
上訴人一方曾呈交4封品格證人信,顯示他一向品學兼優,從沒越軌行為,在教育中心做兼職教師,會買午餐給學生,又有做義工及參與慈善活動,前女友盛讚上訴人彬彬有禮,對異性友善,學生在街上碰見他都會上前攀談,說她是幸運女孩。
暫委法官潘兆童認同上訴人前女友所說,若上訴人蓄意侵犯鄰座女乘客,與其本性實在太過不符,並批評原審裁判官黃國輝只用了3句話,便總結了他的品格證供。
案件編號:HCMA502/16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