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時序

曾蔭權涉貪案時序

2008年11月:雄濤廣播獲發AM電台牌照
2010年7月9日至30日:數碼廣播牌照公眾諮詢
2010年7月16日:李國寶派人從東亞銀行戶口取出35萬現金,曾太稍後在同一總行存35萬元入她與曾蔭權的聯名戶口
2010年7月16日至9月3日:曾氏夫婦分36次買入人民幣
2010年7月21日:李國寶存入一張由曾太簽發的20萬元支票
2010年11月5日:曾太指示銀行匯80萬人幣予東海聯合的戶口但不成功
商經局開記者會公佈向雄濤及另兩公司發數碼廣播牌
曾氏夫婦返內地
2010年11月5日至7日:黃楚標往返內地及香港
2010年11月7日:李國寶傍晚在港澳碼頭離港。曾氏夫婦及李同晚10時40分經港澳碼頭回港。控方聲稱曾氏夫婦、李與黃楚標在11月5至7日間同處內地或澳門
2010年11月17日:曾太成功指示銀行匯80萬元人民幣予東海聯合的戶口
2011年2月18日:曾氏夫婦在禮賓府首次與何周禮開會,商討深圳東海花園單位設計
2011年3月7日:東海聯合向何周禮支付首期設計費17.5萬元
2011年3月22日:曾蔭權會同行會正式向雄濤發出數碼廣播牌照、批准雄濤交還AM牌照
2011年3月30日至4月4日:控方指曾氏夫婦與黃楚標先後同往汕頭,獲當地款待
2011年7月1日:政府刊憲向何周禮授勳
2012年1月18日:曾太帶同風水師,與何周禮到深圳大宅開會
2012年1月20日:曾蔭權會同行會批准李國章任DBC(前稱雄濤)的主席
2012年2月20至21日:報章揭發曾蔭權乘坐私人遊艇到澳門,並出席賭場春茗晚宴
2012年2月21日:曾蔭權聲稱當日簽署深圳大宅租約
2012年2月22日:接受港台及無綫新聞訪問,為澳門之旅解畫,及自揭已在深圳租單位供退休後居住
2012年2月26日:曾蔭權接受商台訪問,稱成立獨立委員會了解特首申報機制
東海聯合在多份報章刊登啟事,交代向曾蔭權出租單位詳情
2012年7月6日:東海聯合向何周禮支付設計費尾數17.5萬元
2012年8月10日:深圳東海與曾太取消租約,已支付的80萬元人民幣當作賠償
2013年8月30日:廉署接見曾太,向她問話,但曾太拒在問話紀錄上簽署

資料來源:庭上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