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踩單車消防涉傷漁護督察

違規踩單車
消防涉傷漁護督察

【本報訊】休班消防員被指在屯門大欖郊野公園騎單車撞傷漁護署職員後不理對方攔截欲逃離現場,其間更涉襲擊。他否認襲擊傷人和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等罪,昨日開審。其中一名漁護署職員指被告力氣大,他被拖行廿多米。被告冷靜下來後,欲講和「頭先嘅事不如算數」。

「你冇權拘捕我」

消防員陳賢進(44歲)除了上述兩罪外,他和同行另一男子黃子廷另否認沒有按指示停車的一項傳票罪;兩人只承認一項沒有許可而在郊野公園踏單車的傳票。漁護署郊野公園督察吳心宇作供稱,去年6月5日下午3時在白石坑發現兩被告踏單車即喝令:「護漁署!停車!」兩人沒有理會並加速朝吳直衝。
吳指被告撞傷他的一名同袍後下車欲逃,他遂上前擒抱被告。他多次宣佈拘捕,但被告反指「你冇權拘捕我」,並警告若吳不放手便武力自衞,及後提議「頭先嘅事不如算數」,但吳指已報警。陳稱「唔係你截住我,我一定走到啦」。吳稱雙手有瘀傷。辯方質疑,吳沒用擴音器叫停被告,說話或與同袍「叠聲」,吳同意沒用擴音器,但肯定指示清晰易明。
案件編號:TMCC3277、TMS15987-90/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