鏟除壞份子 - 邁克

鏟除壞份子 - 邁克

身為紀律部門處長,下屬犯法被判有罪,急不及待公開表示非常難過,「亦明白同事們的憂慮及失落感受」,究竟是否明智呢?不如咁講,在更不文明更野蠻的社會,嘍囉在外明目張膽搞事,頭目是需要負起責任的,堂堂皇皇的管教無方罪名一旦壓下,吃不了兜着走。既然會得上電台以大公無私聲氣強調絕不姑息警員違法行為,承諾將會「鏟除這些壞份子」,事到臨頭怎麼又出爾反爾,放下身段替階下囚打氣,派出「人事部亦會與有困難的同事及其家人保持溝通,歇(竭,寫錯字)盡所能,務使向他們提供一切可行的援助」的定心丸?所謂幫理不幫親,很顯淺的邏輯吧,況且還有更高層次的大義滅親,且不提舉頭三尺有神明這些古老迷信了,單從現代管理學角度出發,不無做壞規矩教壞細路之嫌,處理方式的妥善度值得斟酌。
當然「難過」可以有不同層面的閱讀。如果我係老細,麾下啲𡃁唔生銹,狐假虎威蝦蝦霸霸,拖人去暗角拳打腳踢,上到法院還諸多推搪,作為有良知有責任感的僱主難過不在話下,恨鐵不成鋼,魷魚炒之而後快;然而人哋明鏡高懸的包青天同你教仔,鐵面無私寫下判詞,應該感激他為民除害呀,這種時候來難過,實在太令人難過了。自幼仰慕警察叔叔、對他們漂亮制服充滿幻想的我,難過得尤其不可遏止,「香港警察是一支專業及受市民信賴的執法隊伍」呢支歌仔,坊間已經走調到認不出旋律,呼籲同事「同心合力、謹(緊,寫錯字)守崗位,使香港警察繼續成為一支優秀及團結的隊伍」,請考慮由放瘀血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