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治架構必須改革(周光暉) - 周光暉

政府管治架構必須改革
(周光暉) - 周光暉

行政長官參選人已增至五人。馬越多越亂,變數會加大,不過這場馬有最低提名票才有得玩,因此未必都入到閘。
政綱方面,未來數周的論點及爭議點應在各參選人就不同管治範疇的政策,深度及覆蓋面,而不是候選人的親民能力及包容性。用派錢來收買人心,沒有人會嫌多的!但香港如不迎難去覓地建屋及刺激經濟,累積社會問題的嚴重性只會變本加厲。
不同參選人已先後發表過施政原則及大綱,詳細的政綱則未見發表。本人欲就管治架構的不足之處提出以下幾點,以求管治質素及效率得以改善﹕
應增加一個司長職位。現屆政府曾動議增加兩個副司長職位,被否決後只能拿着一副運作不順的管治機器掙扎運作,引起最大的障礙是各公私營房屋、土地政策及各大基建及運輸項目的不協調。問題的核心之一是發展局及其下屬建築、屋宇、土木工程拓展、土地及規劃等署都是透過發展局長向財政司司長負責。另一邊廂,運輸及房屋局長及其下屬負責興建公屋的房屋署,及負責海陸空交通設施的海事處、路政署、運輸署及民航處則向政務司司長負責。上述一大堆互相關連項目需協調的部門及決策團隊在緊要關頭需協調時好像身首異處,動不起來。因此,設立一個功能含基礎設施、房屋土地及運輸的司長職位去集中處理問題是必須的。兩位前司長參選人,應拿着經驗去發表他們求變的政綱。
區議會的職能應大大加深。十多年前市政及區域市政局被廢除後有關的實際職能已分散至署級行政機構,而十八個區議會的主要功能只是諮詢及反映民間訴求。以前地區的實務交由地區組織去執行及監察,效率高及不離地的優點已不存在。以社區醫療服務及骨灰安置兩大難題來說,近期一實例是沒有透過各區議會及區議員深入地研究解決方案,最近公佈長期可在十八區本區建立共五十萬骨灰安置位的方案不會產生。為使各種失衡的地區服務可更有效地施展,行政長官參選人應考慮把眾多原市政局及市政事務署執行的權力下放至十八個區議會。
檢討公營及半公營機構管治架構。政府的政策多透過公營及半公營機構去實行。這等機構需用大量公帑,但表面上獨立於政府架構以外運作。有關政府部門的首長或問責官員會在其董事會或管理委員會有當然的議席,而有關官員的級別及安排各師各法。如港鐵公司,有關的問責局長,含運房局長、財庫局長會直接擔任董事,而其他機構則會由署長級公務員而非問責局長擔任董事。如此亂局往往令政策及執行不銜接及大型項目監管不力,而演變成項目超時超支的主要因素。本人希望這極待改善的情況會在各參選人政綱提到。

周光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