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張志剛說曾俊華也可以是梁振英3.0時,我有點錯愕。要是張志剛仍是梁振英支持者,他的言論就是在曲線支持曾俊華。要是他以這個方法去阻止泛民提名曾俊華,他就是不惜犧牲對梁振英的忠誠,來打擊林鄭月娥的最強對手。
無錯,邏輯上真的沒有辦法在現階段一口咬定誰才是梁振英的意志繼承人,而且毫無疑問,在23條立法和在8.31框架下重啟政改這兩件事情上,相信幾位有機會獲得足夠提名的參選人,都不能逾越北京定下的框架。可是有些具體的主張,卻可以分別出會否帶來真的改變。
記得在上次特首選舉,我也有提過,民主社會不只是行政長官和立法機關的選舉,而香港的代議政策也有一定的斷層。事實上,由下而上的賦權,以及某些現有諮詢和管理架構的民主化,既不違反《基本法》,也是對促進香港社會參與政策制定和監察政府的重要一步。甚至退一萬步說,就算逐步開放諮詢和管理架構,不用一步到位,也可以讓香港人見到民主化進程的其他可能。
突破少數人士操控香港局面
香港有不少具有實權,但公眾參與極為有限的架構,例如房委會、醫管局等,董事局的成員全由政府委任。就算政府說要引入民意基礎,最多也是委任立法會議員加入。為甚麼這些掌有實權的機關,不能有部份董事局成員由市民以普選產生?唯一反對的理由,我想就只有現行制度內的既得利益受到挑戰。所以,最終還是要看幾位參選人是否有相當的勇氣和政治承擔,去突破香港被少數關聯人士操控的局面。
另一個重要的改革,是地區行政的民主化。在董建華殺局之前,香港有兩個市政局,又有相對應的市政署掌握權力和資源,去處理最接近民生的事宜。殺局之後,政府甚至連樹木管理也沒有政治認受性,其他社區問題就更加不用說。
高效施政必須有決策和執行的互相制衡,而且執行一方往往代表專業的官僚,而決策一方則由民意代表組成。近年政府雖然有限度地向區議會撥款,讓區議會自把自為,進行地區小型工程,可是在政策目標不清楚的限制下,資源往往浪費在可有可無的粉飾太平項目,令區議會的形象更為低落。
更合理的地方行政改革,應該讓區議會有充份權力去就地方民生相關政策,作出資源分配的問責。當然,在民意監察以外,也必須有專業官僚的制衡。民生資源分配的矛盾,在越貼近市民的層面處理,就越有利多元社會的發展,也可以讓政策更惠及廣大群眾。事實上,經歷過十多年的行政霸道,我們見到行政機關也因為政治因素變得扭曲,如此下去只會令公務員更為難,社會矛盾和爭議更嚴重。
說到底,施政的成效,不只是投入的人力和財力有多少,更重要是投入的資源是否用得其所,以及投入資源後,政策有沒有得到回應和修正;提升香港的施政質素,除了錢,更大的改變是制度。政府介入深而且資源耗費極大的幾個範疇,如房屋、教育和醫療,無論在功能上抑或是地區上的行政權力分散,都是極為大膽的創舉,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可是,我衷心希望幾位有機會成為今屆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的意見領袖,能夠承諾在當選後就以上環節作出公眾討論,突破目前的思維框架和施政困局,讓社會矛盾得以理順。
李兆富
Common Ground HK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