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逾萬內地「人才」來港

去年逾萬內地「人才」來港

【本報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在2003年實施,近年提交申請的內地人越來越多。以2014年為例,申請宗數為10,983宗,其中9,313宗獲批;至2015年特首梁振英提出放寬政策後,2016年的申請宗數即上升逾11%至12,251宗,有10,404宗獲批,這批內地人同時又可申請其配偶及18歲以下子女以受養人身份一起來港,住滿7年可申請永久居民身份證。

團體質疑審核太寬鬆

入境處指,計劃的申請者需持學士學位、或其他專業能力,並需確實獲本地公司聘用,有關工作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即使獲批來港,也要滿足通常居於香港連續7年或以上等法例要求,才可獲永久居民身份,處方期間會查核申請人離開香港的原因及次數。入境處補充,向入境處人員作虛假陳述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14年。
人口政策關注組召集人譚凱邦質疑入境處審批申請過於寬鬆,「成功率基本上去到八、九成,好多職位根本喺香港都請到人,入境處所講嘅審核,好多時交份書信解釋就過到關」。他建議政府為計劃設限額,「例如限制每年最多批5,000個申請,審批時自然會嚴謹好多」。
■記者梁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