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資會轄下的研究資助局首次披露紀律處分情況,28位學者申請資助及撥款時有不當行為,當中3人涉學術剽竊、18人沒有披露與其提名的評審員的關係、7人沒有在申請書披露同類或相關研究項目。最終12人遭取消研究撥款,16人被取消資格和禁止申請資助1至5年不等。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研資局拒絕公開調查報告令公眾無法監察。立會帳委會則對教資會的利益衝突管理工作表示極度關注及不滿。
記者:潘柏林
審計報告去年揭示,研資局2013年至2016年8月底期間有19宗行為不當個案,審計署當時促局方盡快處分。上月底教資會回覆立法會帳委會,19個證明屬實個案涉及28名研究人員,全部已處分,但無公開涉事學者姓名和項目。
禁止申請資助1至5年
教資會稱,處分個案分三類,第一類涉學術剽竊,3人被取消資格和禁止申請資助2至5年。第二類是申請書沒有披露與其提名的評審員的關係,有11人被取消撥款申請,餘下7人被取消資格和禁止申請資助1至2年。第三類是申請書沒有披露同類或相關研究項目,1人被取消撥款申請,餘下6人被取消資格和禁止申請資助1至5年。
帳委會向研資局查詢會否公開調查報告和結果,並上載教資會網頁以加強公眾問責和透明度。研資局稱按保密形式處理個案,拒絕公開調查報告,上月起將處理個案的指引及程序上載至網頁。
教資會指未來會參考國際研究資助機構做法,探討公佈研資局涉嫌不當行為個案和交代裁決重點,如有需要會將當事人名字刪去。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表示,申請研資局資助的多為資深研究人員,不應該違反紀律。葉建源又指出,若果研資局拒絕披露調查個案的資料,或會令人質疑調查是否公正,「全部公眾都唔了解,公眾就無從監測,制度上要探討點喺私隱同公眾責任之間取得平衡」。
教資會遺失利益登記表
帳委會成員、公民黨陳淑莊指,帳委會撰寫報告後才收到有關資料,故未及討論。她認為學者行為不當一宗都嫌多,研資局需確立更清晰機制,如有嚴重違規個案,經申訴並裁定屬實後可考慮公佈案情。本報早前報道港大化學系講座教授楊丹論文涉造假,教資會曾稱收到港大調查報告,將會跟進,據了解這不屬於上述已處分的28宗個案。
此外,教資會秘書處遺失教資會及質素保證局成員的26份利益登記表,帳委會表示極度關注和不滿,要求盡快糾正欠妥和不足之處。教資會回覆稱現時實施兩層利益申報制度,已就成員提交的利益登記表建立中央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