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項控罪須達七比二裁決

每項控罪須達七比二裁決

【本報訊】本案共選出9人陪審團,曾蔭權是否入罪,全掌握在他們手裏。根據規定,他們一旦退席商議裁決,就要為案中各項控罪商討出結果,達成每項最少7比2的大多數裁決。若一直未能達成裁決,法庭在晚上適當的時間,會下令他們休息,於高院留宿,翌晨恢復商議,直至有結果,理論上沒有時間限制。

官鼓勵陪審團自攜衣物

本案主審法官陳慶偉上周五曾告知8女1男陪審團,法庭鼓勵他們自備洗潔用品及貼身衣物退庭,雖然司法機構會為他們準備梳洗用品、新內衣褲以供替換,但法官相信,用自己的物品會更舒服。
法官亦提醒他們不要帶電腦到庭,因退庭之後會被收起手機與電腦,按照規定,他們不可上網或與其他人接觸。事實上,陪審員在高院過夜亦非新鮮事,他們留宿期間,亦不可看電視和報紙,除了可接觸法庭書記外,可謂與外界斷絕聯絡。
法例規定,由9人組成的陪審團,要有不少於7人的大多數作出的裁決始被視作該陪審團的裁決,即6對3的比數並不被法庭接受。
■記者蔡少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