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罪成的啟示(時事評論員 林忌) - 林忌

七警罪成的啟示
(時事評論員 林忌) - 林忌

「光明磊落,暗角打鑊」觸動香港人心達兩年多,隨着法庭宣佈七警罪成,很多人慨嘆這是「遲來的公義」。也有人質問朱經緯案要調查到何時,更有人質疑為何較重的罪名不成立,沒有用酷刑罪去起訴。這說明很多市民,已對香港司法制度失去信心,更不用說對警隊了。
法庭上載225頁的判決理由,法官只用了兩頁半來討論為何較重罪名不成立,原因是曾健超的傷勢未符較嚴重罪行(GBH)所要求的標準,因此改以較輕傷害的罪名(AOABH),其他的篇幅,大半是控辯雙方為了呈堂影片證據內容的爭議。由於舉證責任在控方,而辯方是平日協助檢控的警察,法官用了817個段落,去把七個疑犯定罪,特別是很多證據是依靠電視台的影片,這實在是不容易的事。
的確,刑事案件最根本的原則是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市民見到的,是一堆平日自命正義的警察,用盡一切方法去維護害群之馬,包括在安排認人手續上花盡心思,令人質疑只為協助疑犯防止被曾健超認出。警隊面對害群之馬濫用權力與暴力,不但沒有任何檢討,反過來用盡一切方法與手上的權力,去包庇這些害群之馬,這樣的警隊,其公信力又怎不會一落千丈呢?
警隊包庇自己人,於是市民痛恨這些前線的執法人員,然後新聞焦點全部放在這些內耗式的爭議,而更重要的民生問題則被忽視,就是梁振英這五年為香港帶來的禍害。留意香港的新聞,上星期五才發生一宗嚴重的19人受傷的地鐵縱火案,才不過幾日就已經好似沒有發生過般,已被市民遺忘,原因就是香港每日都發生很多荒謬的時事,而這些更荒謬的事件搶盡鏡頭之下,最重要的討論就不了了之。
一如上年的迷你倉大火,特區政府完全沒有意圖去從結構解決問題,卻只會嚴厲執法去檢控迷你倉致其倒閉,令本身居住空間不足的市民百上加斤。今次港鐵縱火案後幾日的討論,不是如何解決港鐵過份擠迫,或要加強滅火設施,或教育市民遇災難時應如何應變,不應留在危險的現場影相,或如何幫助傷者等,卻竟然討論列車有沒有監控鏡頭,以至田北辰之流提出離地千萬丈,要抽查乘客的荒謬建議。

騙子包庇黑警

事實上,每卡列車都有緊急通訊裝置,何況今日每個乘客都有自己的手機,更有隨時可上載影片的軟件,有人在列車縱火,不是靠見義勇為的市民制服縱火者,就是用滅火筒救火,而車長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加速去下一個月台,或停車疏散乘客,監控鏡頭根本改變不到任何事情,而抽查乘客則只會令本身已經要等十幾班車的港鐵乘客,再增加幾倍時間;不去疏導乘客,卻提出不可能實現的方法,這就是香港市民面對的困局──在位者懶理民生,不是只顧維護自己的特權,就是藉此爭取侵犯市民私隱──增設監控鏡頭,乘機去推動「警察國家」。
然而,當警察失去市民信任,提出這種建議者,是要挑起市民與政府的矛盾嗎?法庭宣判後,林鄭月娥竟說,絕大部份情形下,警員「是受害的一方」,又拒絕收回「社會上有小撮『騙子』形容警隊是『黑警』」的言論。由自稱官到無求膽自大的「騙子」,來指控別人是騙子,這就是五年來香港陷入如斯困局的真相,香港人仍要包庇這班人的下任特首嗎?

林忌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