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停職照領薪逾880萬等同納稅人孭起全數律師費

七警停職照領薪逾880萬
等同納稅人孭起全數律師費

【七警罪成】
【本報訊】七警在2014年10月16被停職,直至昨日被定罪,相隔28個月之久,他們停職期間繼續領人工。七警未被正式落案起訴前一直獲支全薪。據法例,被刑事起訴的警務人員會被減薪至不少於一半薪金,但有報道指前年落案後至今,七警每人平均仍獲支薪九成。按此計算他們共領取逾880萬元薪水,即納稅人幾乎替七人支付全數律師費。
記者:歐陽聯發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指,局方會視乎紀律行動結果及懲罰,可決定沒收有關人員在停職期間被扣起的薪酬。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在多番追問下,也不回應會否向七名被告追薪,只稱「不評論個別個案,沒有補充」。惟有報道指,即使七警上訴失敗,警務處也不會向七人追回所領的薪水。據《警隊條例》,警員被定罪後即被停薪及津貼,但處長亦可行使酌情權發放薪金及津貼,另條例亦列明,有可能遭革職或迫令退休。

七警襲擊罪成,昨乘囚車還押荔枝角收押所候判。何柏佳攝

清洪及駱應淦收友情價

七警的律師團隊陣容星級,由兩名資深大律師及5名大律師組成,當中包括城中著名的駱應淦及清洪。消息人士透露,一眾大狀均是收取友情價打官司,律師費約共800多萬元。七警未被正式落案起訴前一直獲支全薪,在前年10月上庭後才減薪,據法例最多只能扣一半月薪,就算扣一半,即七人被停職後繼續領合共最少507萬元;若只象徵式扣一成,則逾880萬元。

主審法官杜大衛

黃祖成物業值2,000萬

七警當中,以50歲總督察黃祖成月薪最高,每月7.9萬至9.5萬元,亦只有他及另兩人持有物業。黃擁有西貢一幢三層高村屋,在2002年以290萬買入,現市值逾2,000萬元;現年31歲的高級督察劉卓毅月薪6.5萬至7.6萬元,他在暗角事件前兩個月,以578萬買入馬鞍山嘉華星濤灣物業,現時市值666萬元。其餘警長和警員月薪約2萬多元至4萬元,其中警員黃偉豪在2010年以425萬買入九龍城農圃道一單位,現時市值約700萬元。
有傳警務督察協會和警察員佐級協會成立支援組,在警隊內部籌得1,000萬元來替七警打官司。惟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去年稱,為免被指涉及包攬訴訟,支援小組決定不資助七警打官司。
綜觀整件案件,警方花了一年時間調查,包括安排曾健超認人、替證人落口供、聯絡傳媒機構核實新聞片,及安排七警上司認人等。至前年10月雨傘運動一周年,律政司才稱為了「公平起見」,向七警案和曾健超淋水案提出起訴。
案件去年6月開審,審了十多天,辯方突提出要閱讀近600頁曾健超淋水案審訊騰本,法官杜大衛炮轟控辯雙方浪費時間。最終為配合所有大狀的日程,案件押後了3個月,七警在這3個月領取了約40萬至50萬元薪金。

七警案事件簿

2014年

10月15日: 曾健超從龍和道潑液襲警(圖),凌晨3時許曾在暗角被毆,警方於下午表明涉案七警已被調職

27名無綫電視新聞部記者發起聯署公開信, 抗議管理層刪減七警對曾健超「拳打腳踢」的描述, 當日已有58人聯署

10月16日: 警方宣佈七警已停職;曾健超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警方披露七警身份
10月19日: 曾健超到灣仔警總報案遭毆打
10月22日: 曾健超再申請司法覆核索取警員資料,並指警方不人道及非法對待他
11月26日: 警方表示已拘捕七警,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2015年
3月17日: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披露警方完成調查七警案,等候律政司指示
10月15日: 事件一周年,七警和曾健超同日被落案起訴,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稱為公平起見同日處理
10月19日: 七警與曾健超同於東區法院首次提堂
12月8日: 七警在區域法院答辯,否認控罪

2016年
4月11日: 曾健超潑液體襲警案開審
5月26日: 曾健超被裁定1項襲警罪及2項拒捕罪成
5月30日: 曾健超被判囚5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6月2日: 七警案於區域法院開審
11月8日:法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12月7日: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2017年

2月14日: 七警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第五被告另1項普通襲擊罪成,七警即時還柙(圖)

2月17日: 七警判刑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