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輪功女學員前年4月在旺角街頭因佔用位置展示橫額問題,與「打對台」的青年關愛協會成員張柳清爭執,張報警稱遭她拍手襲擊。普通襲擊罪成的女學員不服定罪提上訴,義助她的律師張達明昨在庭上揭露,張柳清原來曾有34個月內報警投訴50次的紀錄,大部份與法輪功有關,認為她不懷好意,法庭接納此為其中一項新證據,押後判決。
代表上訴人詩曙明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稱,張柳清於2012年至2014年間牽涉達92宗報警記錄,由她投訴的50宗個案中,大部份與法輪功有關。其中兩宗指控其他法輪功成員刑毀或襲擊的案中,張柳清證供均未被接納,更被形容為「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張達明稱警方從未披露有關資料,令裁決不穩妥。
案件編號:HCMA514/1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