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航處新空管系統自去年11月啟用以來屢傳事故。《傳真社》昨報道,民航處早前就新空管系統安全問題,委聘的獨立顧問英國國家航空交通服務有限公司(NATS),原來早有合作關係,並曾商議為「策略夥伴」。民航處更以單一招標方式直接委聘NATS任顧問。有議員質疑顧問報告聲稱系統安全,只為護短。
記者:鄭啟源
傳真社引述民航處內部文件,證明該處與NATS關係密切。一份2009年文件顯示,該處高層與NATS代表開會,NATS建議雙方為「策略夥伴」,合作制訂增加香港機場跑道容量,以及制訂北跑道復飛程序等計劃。NATS更不時為港民航政策作護航,網頁列明「支持機管局興建第三條跑道」。
報道又引述文件,指前民航處長羅崇文2011年帶隊到NATS管理的兩個空管中心,即英格蘭斯旺威克(Swanwick)及蘇格蘭普雷斯蒂克(Prestwick)視察,了解NATS為兩機場制訂的新舊空管系統交接計劃。當NATS獲聘為港府獨立顧問後,NATS亦以該兩個機場的方案作比較,建議民航處以「分階段」模式轉用新空管系統。
傳真社又揭露,民航處主動欽點NATS任顧問,審查新空管系統安全。報道引述民航處消息,該處在招標前曾進行內部分析,認為聘用NATS「在商業利益方面會較為靈活」,容易符合政府合約要求,又認為NATS曾與民航處合作,亦可能為三跑項目任顧問。
由於政府《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要求部門只能時間緊迫或招標價值不超過143萬港元等情況下,才能進行單一或局限性招標。民航處委聘NATS的計劃更疑是度身訂做,傳真社引述消息,NATS合約報價為140萬元,民航處在呈交採購部門文件亦解釋,以新系統啟用在即為由,必須在2個月內聘用顧問,而NATS是唯一合資格機構。近月新系統屢傳事故,運房局及民航處均以NATS報告作「擋箭牌」。立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郭家麒指,現時顧問公司被揭穿與民航處關係千絲萬縷,不但說服力大打折扣,「公眾繼續見到系統有問題,根本冇晒信心,做法好唔恰當」。
運房局:無角色衝突
民航處回應指,該處從無就新空管系統委聘NATS為顧問。NATS是運房局為回應帳委會建議而委聘,委聘工作由運房局負責。運房局則指,由於NATS從未參與新航管系統開發過程,故作為評估新系統的獨立顧問不存在角色衝突。民航處只就報價文件所列的服務範圍及技術提供意見,運房局在委聘過程中亦遵守政府的採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