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知會立法會,要用成4,000萬設立一個只用3個月嘅候任特首辦,而且上立法會之前連租約都簽埋,先斬後奏嘅做法令建制、泛民齊齊鬧爆。民建聯劉國勳之後去信政府跟進事件,結果畀佢「成功爭取」將工程費減三成,即合共463萬元。
行政署噚日回信畀劉,指候任特首辦嘅工程費會用更簡約嘅原則選料,如用油漆代替牆紙、採用開放式設計用作非首長級職員辦公地方等,當局亦應承還原工程都會盡量節省支出。之不過,扣減慳咗嗰463萬,用3個月嘅辦公室都要用3千幾萬,反正特首選舉每5年一次,劉就認為長遠來講都係喺政府辦公地點預留個地方做候任辦,令公共資源用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