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城關注的七警案今日裁決,案件在區域法院審了31天,主審法官杜大衛於今早9時半宣讀裁決。司法機構將預留36個座位予公眾,並安排隔鄰60個座位的法庭作視像直播,先到先得,8時派籌9時入席。因案件極具爭議,加上暴動案同在區院審理,故將加強保安。
首被告帶笑回應記者
記者在裁決前找到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他和妻子買完餸駕車回家,記者上前問他裁決將至會否緊張等,黃帶笑回應「有心,辛苦晒喇」,並向記者道別。而另一被告關家豪昨晚回家時,則否認姓關。
7名被告共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7人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變電站外惡意傷害曾健超。控方依賴無綫及《蘋果》拍攝暗角的打人片段;陳少丹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掌摑曾。
控辯雙方爭議在於暗角七警的身份,及曾的傷勢成因。控方指6名被告屬同隊,由總督察黃祖成帶領,部份人在暗角打曾,包括用軍裝警棍打,部份人睇水,他們是共謀犯罪。投訴警察課人員憑打人片段認出被告。
辯方案情則指,傳媒片段經剪接修改,加上質素模糊,暗角七警未必是被告,被毆的也未必是曾。被告劉卓毅質疑即使他是片中人,但若沒打人或不能阻止其他被告,不構成共謀犯罪。辯方又指曾在龍和道花槽被其他警員制服時已遭暴力對待,造成大部份傷勢。辯方描繪曾為「機會主義者」,指他因仇恨警方而編造被打。7名被告依序為總督察黃祖成(50歲)、高級督察劉卓毅(31歲)、警長白榮斌(43歲)、警員劉興沛(39歲)、陳少丹(33歲)、關嘉豪(33歲)及黃偉豪(38歲)。
案件編號:DCCC980/15
■記者歐陽聯發、陸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