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實2013年拆售雍澄軒酒店遭證監會介入,最終令交易告吹,賠償買家定金、律師費及約1萬元利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昨陪同拒絕接受賠償的買家代表到消委會開會,認為長實應按原合約賠償定金兩倍的合理損失,要求啟動「消費者訴訟基金」,以集體訴訟追討。
現年56歲的劉先生,4年前以兩成定金、約60萬元打算買雍澄軒作收租物業,「等年紀大有收入維持生活」,更憶述當時親耳聽到長實執行董事趙國雄稱「冇問題」。他指,按合約長實應賠償買家雙倍定金,但現在的賠償連律師車馬費都不夠支付,故無法接受。同樣付出60萬元定金的阿Sam稱曾與長實試圖調解,批評對方自恃大財團以勢壓人,「佢開個價連調解員錢都cover唔到」。
要求賠雙倍定金
協助買家的尹兆堅表示,長實當年宣傳時一直強調單位可以如常放租,絕對無問題,惟最終被揭做法不符規定,明顯屬虛假宣傳,「但政府話佢哋已經知錯唔告」,無作刑事檢控,變相提高民事追討難度。
他稱,當日長實與買家簽訂是必買必賣合約,任何一方拒絕完成交易都要賠雙倍定金,「但𠵱家你殺買家定就得,買家要你賠又唔得」,又指副主席李澤鉅回應時稱除定金外,會賠償任何可證實的合理損失,但至今未有兌現承諾。
尹兆堅昨日下午與10名買家到消委會開會,引述消委會稱會介入事件協助調解,如失敗不排除啟動「消費者訴訟基金」,循法律途徑以集體訴訟追討。
長實回應指,雍澄軒之買賣合約並無「若取消交易違約方須雙倍賠訂金」相關條款,又稱公司已多次重複致函買家並附上支票退還訂金予相關買家,樂意向買家作合理如實補償,截至本周一,已有近9成半買家全數收回其早前支付予公司買酒店房間之訂金,接受公司作出的合理補償。至於少數未取回訂金之買家,公司仍不斷致函跟進事件。
■記者佘錦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