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襲兩人 女警酒醒跪地認錯 事主:重案總督察介入 有警要求畀次機會

涉襲兩人 女警酒醒跪地認錯 
事主:重案總督察介入 有警要求畀次機會

【本報訊】休班女警深夜酒後大鬧街頭,涉推撞及腳踢兩名剛下班的女侍應,又爆粗大嚷:「我唔係內地公安!係香港警察!」兩侍應由警車送院,有警員指女警年輕,要求兩人「畀次機會」,女警酒醒後到醫院邊流淚邊跪着向兩人斟水道歉認錯。女警否認兩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日在粉嶺法院開審。
記者:戴國輝

女警袁樂欣(中)昨否認襲擊兩名女侍應。王心義攝

被告袁樂欣(25歲)被控於去年7月8日在上水天平邨管理處對開襲擊陳启英及黎孝芬。醫療報告指陳右膝及左腳脛瘀傷,黎左前臂瘀傷。辯方承認被告醉酒鬧事,但沒打人。
陳昨出庭憶述經過,她在酒樓上夜班,和黎是鄰居兼同事,黎首次上夜班,兩人相約一齊下班後踏單車回家。當晚11時半下班,陳在街頭大聲通知黎回家的方向,被告突然出現,滿身酒氣,對她說「嘈乜×嘢」。她沒理會被告,繼續踏單車至管理處對開,被告出現並拉着她的單車,爆粗責罵她「你走乜×嘢」,不斷踢其單車,踢中她左腿約兩次。
陳着尾隨的黎報警,被告情緒激動,「你報乜×嘢警,我就係差人」,陳反問:「差人大晒?」被告見黎用手機報警,企圖搶黎的手機,推跌黎及其單車。

事主陳启英稱原讓女兒投考警隊,現會三思。

另一事主黎孝芬堅持被告推跌她。

事主質疑妨礙司法公正

黎以普通話作供,她稱跑進管理處,被告尾隨並質問她「你報甚麽警?我就係警察」,隨即出示警察委任證,被告又自言不是內地公安。
兩名事主翌日凌晨1時由警車送院,陳記得有自稱是重案組總督察及便衣探員介入調查,亦有警員稱被告年輕,要求「畀次機會佢」,陳質問「阿sir,你咁樣喺咪妨礙司法公正」,對方沒回應。被告其後出現,向兩人各斟一杯水,哭着向她們道歉,要求「畀次機會」。警員曾給兩人寫上「暫不追究」的文件,她們見等到早上6時仍未可看醫生,警員又稱「要追究幾時都可以追究」,遂在文件上簽名後回家,同月11日報警。
辯方盤問時指管理處的閉路電視片段拍不到被告踢陳,陳才改口稱她沒親眼看到,只是感覺遭被告踢到,認為受傷與被告有關,「係佢拉扯我,架單車再整到我」,但承認被告沒襲擊她。閉路電視片段亦拍不到被告推跌黎,黎則堅持她的記憶是如此,當被問及片段拍不到被告打黎時,黎答:「我冇話佢打我」。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裁決。
案件編號:FLCC45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