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小四生頸教師候懲

叉小四生頸教師候懲

【本報訊】男教師因有讀寫障礙的小四男生欠交功課,對男生叉頸、叉喉、箍頸、扯衫領及踢枱凳,昨在粉嶺法院被裁定兩項普通襲擊罪成立。辯方求情稱已有13年教學經驗的被告不能再執教鞭,多年心血付諸流水,男生沒有受傷,望能輕判。裁判官索閱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准被告保釋至下月23日判刑。

失去工作及退休保障

35歲被告吳祖兒(圖)被指於2014年11至12月某日及2015年6月某日,在東涌富東邨寶安商會溫浩根小學課室襲擊10歲男生X。辯方在審訊時批評男生在警署錄取的口供與法庭供詞不盡相同,認為其證供絕不可靠。
裁判官昨指事發至今近兩年,年幼男生憶述一連串事件時說漏一、兩點是人之常情,且法庭聆訊不是記憶比賽,並不是以證人有沒有完美記憶來衡量其可靠性。案發時有兩名見習教師在場,儘管不知道見習教師沒有出手阻止被告的原因,但不等於男生的指控從沒發生。裁判官認為男生證供可靠,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未婚,與雙親及兩名胞妹同住,他月入達五萬元,定罪令他失去工作及退休保障,已是沉重教訓,望能輕判。
案件編號:FLCC4891/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