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與兩任丈夫共育有4名年幼子女的主婦,被揭發多次獨留子女在家。主婦早前承認虐兒罪,感化報告指她重犯風險高,並透露她曾帶13歲長女去卡拉OK。裁判官指被告照顧小孩方式不當,又叫她不應帶小孩到有機會污染思想的地方,最終判她感化12個月。
4名小童年僅2至13歲,與30歲被告同住天水圍公屋,其中長女就讀小六。感化官認為被告要照顧4名小孩,不適合接受社會服務令,而個案已轉介社署,或會申請保護令。
署任主任裁判官周燕珠在判刑時指,小孩沒人看管或會爬窗,「一出事就好危險」,提醒被告作為母親有責任照顧小孩。案情指被告於前年11月至去年5月間,5度獨留子女在家,她聲稱有事未能即時回家照顧,要親戚甚至長女趕回家,事件最終由社工揭發報警。
案件編號:TMCC173/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