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電子新聞機構本來希望在特首選舉提名期開始之前,舉辦四名主要參選人的電視辯論。不過,隨着參選人數越來越多,在平均分配時間的守則之下,技術上難以達至真正辯論的效果。
看來媒體要等到提名期在3月1日結束之後,才讓最終成功入閘的兩至三名獲提名者參與同場辯論。
電視播放的競選辯論,始自1960年甘迺迪對尼克遜的美國總統大選。尼克遜在鏡頭前表現之差勁,連他的母親也在辯論完結後隨即打電話問他是否生了病。許多美國人相信,這是甘迺迪打敗他的轉捩點。
事隔五十多年,美國的大選辯論已經建立起一套傳統和規則。九十分鐘的辯論分三節進行,對手不會直接互相質問,而候選人回答主持人的問題時,主要回應要在兩分鐘之內完成。
直播期間,電視台可以選擇在電視畫面上走字,甚至插入事先預備好的圖表或影像,以協助觀眾更全面理解候選人的言論。這一屆美國總統選舉的特色之一是所謂「事實檢核」(fact check),如此安排有助即時指出台上發言的錯誤甚至謊言。
對比之下,英國在2010年才引入大選電視直播辯論。他們的辯論規則合共有76條,比美國的保守。其中第75條是禁止電視台在辯論進行中,於電視屏幕上加入任何其他畫面,包括新聞字幕。
事實上,即使電視台不做即時「事實檢核」,約有四成電視觀眾的手上都有另外一個屏幕,他們在有疑問時大可以透過智能手機或平板電腦之類,自行搜尋相關的資料。
另外一大批觀眾根本就不會坐在電視機前,而是在網上收看辯論。這些網上平台甚至會顯示受眾即時打入來的評語和表情圖像,毋須等待事後民調已經有即時的民意反應。
五年前唐梁對決,香港媒體為未有辯論時即時檢核候選人一言一語的真實性的概念。下個月,香港的電視台最後決定跟英式還是美式,足以影響到觀眾對個別候選人的評價。
何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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