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罪人選特首(時事評論 林忌) - 林忌

民主罪人選特首
(時事評論 林忌) - 林忌

2007年3.18爭普選遊行,社民連等喊出「民主罪人梁家傑」,參加「小圈子選舉豬牛不如」;2012年何俊仁參選,社民連出聲明譴責,特別提到泛民搞的「模擬選舉」,是「替小圈子選舉鳴鑼開道」,增加了小圈子選舉的認受性。
今日的梁國雄出爾反爾,以兩大理由來參加小圈子選舉:1. 四個參選人都不能代表民主派; 2. 雨傘運動提倡公民提名,是新的理由,打算收集3.8萬個公民提名才參選。
然而,這些理由實在難以令人信服;第一,小圈子選舉本身沒有法理認受性(Legitimacy),無論民主派選委如何投票,本身也不能代表市民;第二,以公民提名來增加小圈子選舉的認同性,正是社民連五年前批評何俊仁的理由,當年共有33,932人前往實體票站投票,去授權「泛民候選人」出選,難道「授權」和「提名」真的有分別?而3.4萬人與3.8萬人的差距,足以令小圈子選舉由不應參加變成應該參加嗎?第三,曾俊華的眾籌運動,幾日內已經收集440多萬捐款,捐款人數超過2.2萬人。2.2萬個以信用卡資料來捐款的人頭,是否比起電子公投或簽名,更加有認受性與真實性呢?曾俊華的眾籌又為何不能算是公民提名的一種方式呢?

泛民再選多此一舉

歷屆特首一直都沒有選舉,甚至後來成為梁國雄黨友的陳偉業,試過在2005年提名曾蔭權做特首,最終曾蔭權提名加上意向書,合共得到708 / 796個支持,令民主黨的李永達不夠提名入閘。事實說明本身沒有認同性的小圈子,無論是689票或者全票,根本不影響其法理認受性,當年陳偉業的提名,也不影響後來從政的誠信。2007年梁家傑參選,目的是要打破沒有人競爭局面,迫使曾蔭權交代其政綱。這個合理性已隨着2012年的唐梁之爭,甚至今日的四人競逐而消失,今日泛民再去選特首,不但是多此一舉,以公民提名來做,就更是把小圈子選舉的認受性增加到前所未有的地步。
民主派高呼反對人大8.31的決定,其最基本要反對的,就是600票提名才可出選特首的篩選機制。因此,民主派選委亦大可以此為由去提名那些不足夠提名者的建制派去參選,理由就是反對篩選──甚至要那些求提名的參選人,承諾會提出要求減低將來普選特首的提名票比例,以提名來交換條件,這正是曾鈺成於半年前專欄所提到,中共所「不願見到」的,而不是派人參選──「反正不用擔心泛民會當選」。
事實至今大家仍未知道,究竟中共最終支持的是中聯辦力撐的林鄭月娥,還是「習握手」的曾俊華。有些人常擔心中共在最後關頭一如上屆,突然改為支持弱勢的一方,如會令曾俊華「高票當選」云云。首先,中共如改變看法,必須派高層南下深圳「宣旨」,而由於建制派一盤散沙,這樣的行動必然無法瞞過傳媒,民主300+即可改投白票;另外,即使部份選委比「等埋發叔」的建制派更愚蠢「投錯票」,但投票不記名,最多代表這些「投降派」或「一次選委」退出政壇,不會傷害香港民主運動的本身。
反之,梁國雄以至自決派的三位議員所背負的,卻是「進步民主派」的力量,萬一中共選擇的仍然是林鄭月娥,則必然會令主流追求lesser evil的選民,認為這些人的參選,是在幫西環的忙而怒不可遏;四位議員有三位面對DQ官司,一旦官司落敗要補選,到時反對lesser evil的他們,又如何再次說服選民,在單議席單票制下,要多數民主派去投他們的一票呢?這種風險不是更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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