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車司機劏客囚6周

白牌車司機劏客囚6周

【本報訊】曾有非法取酬載客及濫收車資等50次案底的白牌車司機,前年11月在機場接載來港參與世衞會議的坦桑尼亞女高官兼醫生前往市區,苛索2,880元車資以及700元過橋費,其後更疑挾持她強迫付款。法官昨指自稱不諳英語的司機於庭上示範時頗為作狀,但不能排除言語不通,加上未有證據顯示司機曾威嚇她或限制她行動,即使行為可疑及令人髮指,基於案件有疑點,裁定盜竊、非法禁錮及搶劫三罪不成立。

禁錮外國女高官罪脫

不過,曾任的士司機的68歲被告湯耀華早前已承認無牌取酬載客及沒有第三保而駕駛兩罪,昨被判囚6星期,罰款8,000元,停牌2年。
區院暫委法官張天雁形容本案是同類型案件中最差劣的一宗。被告出於貪婪,在車程中苛索天價車資及過橋費,盡取女事主Fausta Mosha身上全數500美元旅費。而駕駛時未有第三保,亦是置事主於高危。被告破壞事主首次來港體驗,更影響港聲譽。
惟張官指即使被告收費高得不合理,但事主曾主動將美金交給他,可見她或許只是不情願下付款,而非根本不同意付款。事主的恐慌或源自她在家鄉生活時的經驗,而非被告行為。法官又指被告沒有限制事主行動,禁錮之說成疑。至於被告曾以英語向事主說「給我錢,否則你會有麻煩」,客觀上也可演繹為被告將作民事追討,或不禮貌,但不涉武力。
案件編號:DCCC444/16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