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暗示控佔中領導者陳健民:無懼面對刑責

袁國強暗示控佔中領導者
陳健民:無懼面對刑責

【本報訊】2014年佔領運動已過去兩年,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表示,近千名被捕人士中,至今共123人被定罪,最重刑罰是監禁10個月。他又暗示,佔領運動的領導人物稍後將會被正式起訴。佔中發起人之一陳健民表示,會以既來之則安之態度面對刑責。
記者:麥志榮

袁國強昨在立法會表示,警方於佔領運動期間共拘捕955人,運動結束後再拘捕48人。至今有216人經司法程序處理,共123人須承擔法律後果。當中81人被判刑,控罪包括非法集結、刑事毀壞、傷人、襲警等,法庭判刑包括監禁2天至10個月、感化令12至15個月、社會服務令80至180小時、戒毒所治療令、罰款300至6,000元不等。另有42人須簽保守行為。
袁國強又表示,警方去年9月已將287名被捕人士的個案向律政司徵詢意見,當中包括在佔領運動扮演主導角色的人。律政司在審視了330份調查報告、300份證人口供、130段錄像片段及80份證據後,已在去年底向警方作出檢控意見,警方正在跟進,相信將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佔中由陳健民、戴耀廷及朱耀明發起,其中陳指會以既來之則安之態度面對刑責。資料圖片

陳憂警以言入罪

建制派議員非常不滿,何君堯指佔中是最大違法事件,至今只有寥寥可數的一百幾十人被定罪,最嚴重只是監禁10個月,簡直是天大笑話。謝偉俊認為,佔中個案判刑過輕,律政司有否考慮社會輿論,提出上訴。
袁國強回應指,判刑是由法庭根據每宗個案情況及類似案例而作出,若律政司發現不合理或有出錯會提出上訴及覆核,但不能因個人主觀意願而質疑法治,輿論亦各有不同,有人認為判得輕,亦有人認為判得重,不能純以民情作為上訴根據。
佔中發起人之一陳健民表示,佔領運動後他們已主動向警方自首,就算日後真的被起訴,會以既來之則安之態度面對,面對刑責不會恐懼。
他反而憂慮警方用甚麼證據檢控他們,因為在預約拘捕時,警方只播放了一些他們在活動上演講的錄影,若日後真的以此作為檢控證據,便變成以言入罪,對本港言論自由有極壞影響。另外,對其他被捕人士,拖延長時間後才檢控,可能造成審訊不公平,因為被告要找證人及證物自辯都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