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er evil - 曾志豪

Lesser evil - 曾志豪

說了半天的「lesser evil」,仍然會有人問:你所謂嘅lesser有幾lesser先?
這個問題看似很尖銳很批判,其實只是反映,你不懂何謂lesser evil。
Lesser是一個比較級詞語。Lesser than XXX,識用一定係咁用。
所以,你叫得lesser evil,一定係同另一個evil相比,然後你用自己的價值標準原則三綱五常國際公約乜都好,去衡量兩者。
回到曾俊華這個人選上,有人叫他lesser evil,當然是和其他人相比,直接對手便是林鄭,間接對手便是葉劉。
那些自認清高尖銳的朋友,三人之中,誰比較lesser evil?
這涉及用甚麼準則去判斷了。
例如你是本土球迷,你便想起,中港足球大戰時,曾俊華是三人之中,唯一明確表態自己撐本土足球的一名高官,而當時本土仍是敏感議題,梁振英仍未突然想起以家庭為重要退下火線。
如果你認為,在這個高壓情況下,仍能大膽講出「我撐香港足球」是難得的行為,最起碼是對香港人身份感情的認同,你便會得出,曾俊華是lesser evil than林鄭同葉劉。
又例如你覺得,三個非建制候選人都說要推行23條,但只有曾俊華夠膽提出當年董生葉劉都大加反對的「白紙草案」,認為要以白紙作出公眾諮詢。大家想想,葉劉聲稱自己洗底喊了幾次,但她一次都無講過,如果重推23條,她會以白紙草案諮詢市民。
如果從23條立法一事上,曾俊華是否又比林鄭,lesser evil呢?
當然,你可以另立一個更高道德情操的公仔出來作比較,然後便大聲疾呼「你睇吓!呢啲先係回應市民訴求令香港人當家作主的好特首啊!」又撤回831又否定香港要立23條……請問這個人是誰呢?是泛民決定派人參選的仁兄嗎?
未見人喎。
你可以漫天殺價,且看幾多參選人會送上賀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