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得直 200刀殺女友案重審

被告得直 200刀殺女友案重審

【本報訊】2009年4月持單程證來港的男子懷疑同居女友有外遇,發現愛巢有用過的安全套、其他男人的頭髮及恥毛。他興師問罪,對方欲將安全套塞入其口,又恥笑其性能力,他揮200刀斬死女友,終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判囚終身。他上訴至終審法院,昨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
被告梁耀強(46歲)早前提出終極上訴,自稱被同居女友楊秀瑜(35歲)激怒才錯手殺人,應屬誤殺。終院判詞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已先假定被告當時已被激怒及失去自控,但這應交陪審團判斷。終院又指這類不尋常兼長時間使用暴力的案件,原審法官應就被告所受刺激是否足以令他有意圖殺人或令人嚴重受傷,向陪審團作特別指引,但他卻遺漏。惟終院指不宜直接改判誤殺,下令發還重審。
案件編號:FACC9/16
■記者蘇曉欣

終院裁定被告梁耀強(右)上訴得直,定罪撤銷,案件發還重審。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