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美容儀器監督醫生或不需專科資格

規管美容儀器
監督醫生或不需專科資格

【本報訊】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下周一討論政府規管醫療儀器的立法建議。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激光儀、植髮儀器、微針機等15款美容院常見的儀器,日後需在醫生監督下使用,或由修畢政府認可課程人士操作。新例不會要求醫生須持專科資格、需受僱於美容院,醫生亦未必需要全程觀察醫學美容過程;但若醫學美容程序出錯令顧客受傷,儀器操作者與醫生或需負上刑責。
消息人士指,政府早前委託顧問研究25種較具爭議的醫療儀器,建議當中15款需要規管使用程序。儀器分兩大類,第一類需要醫生在場監督使用,如激光儀、植髮儀器等。第二類包括等離子儀器、微針機、冷凍溶脂儀等,消息指,衞生署擬與教育局的資歷架構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商討,訂立課程框架,要求儀器操作者上課獲取證書後,才可在沒有醫生監督下操作。

未必要受聘美容院

被問到為何醫生可以豁免考證書,消息人士指,因上述儀器多見於私家診所,註冊西醫具備醫學知識及臨床經驗監督儀器運作;當美容程序出現問題,醫生具有專業能力應付突發情況,故毋須「再讀書」。消息指法例只規管美容醫療程序需有醫生在場,醫生未必需要受聘於美容院,會留有空間讓業界適應及調節。
政府亦擬設立強制登記制度,把市面近萬款醫療儀器按風險分4類,第二至第四類屬較高風險儀器,如矯視用隱形眼鏡、用作自行驗孕或測血糖的儀器等,都需向衞生署醫療儀器辦公室註冊,進口商及分銷商也需領取牌照。條例草案可於7月前提交立法會,條例通過後會設大約2年適應期。
■記者于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