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穎妤促《壹週刊》披露洩密者

王穎妤促《壹週刊》披露洩密者

【本報訊】新世界發展主席鄭家純紅顏知己王穎妤(圖),不滿《壹週刊》去年刊登兩張版權屬於她的相片,入稟索償及禁制《壹週刊》發佈相片,相關臨時禁制令昨獲法庭延長。王指相關相片侵犯版權及在違反保密原則下所得,要求《壹週刊》披露相片洩密者身份,一併控告;《壹週刊》則強調有責任保護消息來源,否則會損害出版及言論自由。法官押後以書面頒佈裁決。

被告:須保護消息來源

《壹週刊》同意法官指媒體不應刊登侵權相片,但稱已將相片下架,即使相片屬侵權亦不等於需向原告披露消息來源,強調保護消息來源即保障出版自由。
原告指法庭有責任頒令披露洩密者身份,保護消息來源並非媒體特權,又謂相片並不涉及政府不當行為,與公眾利益無關,刊登目的只為刺激雜誌銷量。若法庭拒絕頒令,則變相鼓勵更多人繼續偷竊相片。
案件編號:HCA2701/16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