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正結餘若逾39萬滙豐將退還客戶

信用卡正結餘若逾39萬
滙豐將退還客戶

【本報訊】有報道指為配合共同滙報標準(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今年起在港施行,滙豐發出客戶通知,要求信用卡戶口內正結餘若超過39萬元及持續逾50天,銀行有權將超額正結餘退還客戶。本地另一主要發卡行中銀香港(2388)旗下中銀信卡(國際)表示,中銀信用卡持卡人合約,已涵蓋有賬戶存款超越結欠金額安排,故無需修訂。
據悉,信用卡戶口正結餘超過CRS規定的情況,只佔信用卡總量的極低比率,故實施有關標準,不會影響信用卡簽賬額或應收賬情況。
中銀信用卡(國際)發言人指,會按照CRS相關要求,當客戶的信用卡賬戶結餘達指定水平時,聯絡客戶並按其指示方式安排退款。
《星島》昨報道,CRS實施後,客戶不能隨意將大額款項(正結餘超過39萬元)存於信用卡戶口內,滙豐、東亞(023)及永隆等,已通知客戶退款安排,支取方式包括轉賬至客戶在相關銀行持有的戶口或郵寄本票;報道指此舉應有助打擊逃稅或洗黑活動。
金管局於去年底已去信銀行,提醒金融賬戶安排要符合《稅務條例》修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