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葵芳邨爆懷疑貪污醜聞,有人涉用拆單方式令工程金額低於100萬元,逃避房署監管,令人質疑房署相關監管制度出漏洞。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房署應降低相關授權金額上限,及增加抽查,減低貪污風險及起阻嚇作用。
房署表示,有完善監察及管理制度審批和查核各工程項目,房署人員按職級有不同的財政授權,專業工程人員獲授權可於分區定期保養合約中批准100萬元或以下工程。
署方又指房署物業管理服務小組每月亦會有額外抽樣核實安排,包括突擊巡查和覆檢,設中央抽查機制,由房署總部人員對管理公司服務或工程管理進行隨機抽樣檢查及評核。
林卓廷指房署授權分區定期保養合約低於100萬元的工程,可由相關的專業工程人員批准,乃實際營運需要,「就算將上限定到幾低,總會有人以身試法」。他建議除可將金額降至50萬元外,房署亦應設立更嚴謹的監管機制增加阻嚇作用。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