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機甩標誌即失蘋果保養

耳機甩標誌即失蘋果保養

【本報訊】耳機蓋掩品牌標誌甩掉即失蘋果保養?有蘋果粉絲不滿指,在蘋果店購買耳機,保養期間耳機失聲,維修時職員指其耳機品牌標誌失掉,儘管與耳機失聲無關,按保養條款任何產品只要有損毀,保養即失效。

投訴人的urBEATS耳機因其中一邊甩掉標誌而被指保養失效。受訪者提供圖片

須付468元維修費

投訴人Raymond向本報表示,去年7月24日在中環ifc蘋果店購買價值788元的urBEATS耳機,享一年保養,「買嗰陣同職員查詢保養事宜,對方口頭話如果唔係刻意整爛,保養期內免費維修。」他月前發現右邊耳機沒有了聲音,按保養拿到ifc蘋果店維修,惟負責職員表示,由於失聲的右邊耳機上的品牌標誌蓋掩甩掉,據保養條款,若有關產品受到損毀(physical damage),有關保養失效,客人須付468元維修費用。
事主不滿說,職員確認耳機失聲跟蓋掩無關,但因耳機已「損毀」(甩了蓋掩),按保養條款保養已失效。他追問對方若手機或電腦外殼刮花,或機身上的蘋果品牌標誌損毀,保養是否失效,「對方又冇答。如果根據職員對保養條款解釋,件產品要保持到冇任何嘅刮花,先有保養,對消費者好唔公平。」
消費電子產品聯盟主席方保僑表示,如果有關耳機失掉蓋掩跟失聲無關,蘋果有責任根據保養條款免費替客人維修,「蘋果保養的免責條款對消費者唔公平,我新買部蘋果手機用3日都花啦,咁就冇咗保養?好離譜。」本報就有關個案向蘋果店查詢,至截稿前未有回應。
■記者蔡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