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前議員詹培忠於2014年世界盃舉行期間,在亞視主持節目時提出賭波必贏方程式,事後不滿《蘋果日報》體育版刊登一篇<亞視都有人講波?>的專欄文章,形容他「懵佬、儍佬」,控告《蘋果》、時任總編及專欄作者誹謗。高院昨頒判詞,裁定詹勝訴,被告須賠償詹10萬元,兼付訟費。
《蘋果》總編輯陳沛敏表示,會先研究判詞,才決定是否上訴。詹昨回應稱,現時社會最需要公義和正氣,他提出訴訟只求真理;又謂曾與對方商討和解,但因不滿道歉啟示措詞未夠誠意而告吹。他說:「10萬蚊(賠償)只係象徵式,你知我賭一鋪都幾百萬啦!」詹堅稱提出的賭波方程式是必贏,更舉例英超最近10場賽事中有5賽和波,「如果賭和係咪贏到笑呀?」
官拒接納免責特權
《蘋果》一方在案中指,文章內容針對詹的賭波方程式,而非詹本人,遣詞用字亦是開玩笑性質,不含誹謗成份,根本不會有讀者認真看待,加上當時正值世界盃,賭波必勝法定引起市民興趣,基於公眾利益和道德責任,須向讀者作警告,故文章屬公允和真誠評論,應享免責特權。
但暫委法官黃文傑認為,文章內容遠超過開玩笑和對程式作批評,指「儍佬」和「懵佬」對詹產生負面影響,令人覺得他是蠢、笨和不可信,而方程式來自詹,更加倍不可信。
判詞指被告亦無證據或事實證明方程式不可行,或為何按照方程式去賭會有重大損失,加上被告之一撰文的梁栢堅亦承認,方程式理論上可行,只是要有巨額賭本。判詞指文章內容與警告賭波危機無關,被告也沒道德和社會責任向公眾作警告,故拒絕接納被告免責辯解。
但法官考慮到《蘋果》銷量及文章對詹的傷害程度不大,詹亦從未要求禁制文章刊登,遂判被告向詹賠償10萬元。
案件編號:HCA1286/14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