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書店東主案】
【本報訊】商人自稱可搭路安排到內地探監,收書店東主7.2萬元後卻未能安排,當東主拒再付款時商人涉自稱「新記」成員及恐嚇勒索。案件昨續審,商人自辯稱他曾向東主說「肯使錢,好多嘢喺大陸都搞得掂」,東主為營救在內地走私被捕的女友付了7.2萬元,惟安排一切後卻多次爽約,令商人「冇晒朋友」。
自稱認識公安部人員
被告李展達(43歲)否認聲稱三合會成員及勒索等3罪。被告自言在內地做燈飾生意,認識公安部人員。前年7月他得悉事主女友在深圳走私氣槍被拘留,故答應相助。他開價15萬元並要事主先交4萬元,因「大陸唔畀錢人,冇人幫你做嘢」。他指交談氣氛良好,無恐嚇事主。
翌月,被告稱安排了事主帶7萬元到深圳,預備擔保其女友,但見面後事主突不願付錢並離去。被告指事主其後稱除非女友安全回港,否則不交錢。被告不滿對方多次變卦,令他「冇晒朋友」,兩人鬧翻。他指事主某日來電說「你唔還錢,我整梗你」,不久他便被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709/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