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恒基集團子公司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聲稱留意到有一間本港註冊的「香港恒基醫療集團有限公司」,去年於內地石家莊的酒店舉辦慈善晚宴,又積極找尋生意夥伴發展抗衰老醫療生意,認為對方刻意用「恒基」兩字起名,誤導公眾令人以為公司與恒基集團有關,混淆視聽,現要求法庭頒令有關公司侵權,及禁止對方再用「恒基」及「Heng Ji」命名。
入稟狀指,原告恒基兆業有限公司控告香港恒基醫療集團有限公司侵權,透露被告的負責人報稱居於內地,公司在港設有辦公室,位於灣仔恆澤商業大廈,但大廈地下指示牌未有顯示被告公司名字。
案件編號:HCA219/17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