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環署推行網上售賣限制出售食物許可證制度近一年,但網絡仍然充斥大量無牌出售急凍海產、雪糕甜品等食物的商店。最近更有人藉往來港、台兩地之便,於社交平台為顧客代購不准進口本港及售賣的台灣洪瑞珍三文治。負責人聲稱政府沒有禁售,但完成交易後卻急急刪除帖文。
2015年7月底至8月初,本港最少發生30宗進食洪瑞珍三文治後食物中毒個案,涉及約100人;食物安全中心其後禁止該三文治進口及出售,至今仍未解除。
數日後刪除帖文
本報記者在上月初發現,名為「盧莫莫。香港、台灣代買/代購」的網店聲稱可代購洪瑞珍三文治,1盒10個售約110港元。記者以顧客身份購買一盒,一周後於港鐵站交收。收貨時,包裝盒仍然冰冷,三文治未見水蒸氣。
負責人自稱盧小姐,她表示在離台前一晚才到專門店購買三文治,然後拿回朋友住所的雪櫃冷藏。翌早再把三文治放進手提行李篋,隨身帶上飛機,抵港後帶返家冷藏,再按顧客要求到港鐵站交收。
被問到是否知道本港不准售賣及進口洪瑞珍三文治,她僅指「好似前嗰排因為有人食完之後肚屙定唔知乜嘢嘅新聞,跟住先冇人夠膽再買,應該冇禁過(售賣)」。交收後數日,帖文被刪除。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出售擬供人食用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違例者可被判最高5萬元及監禁6個月。食環署重申,仍禁止所有批次及口味的洪瑞珍三文治進口及出售,如有足夠證據會作檢控。去年2月22日至12月31日,食環署檢控22宗無牌食物業處所於網上銷售食物的個案。
家庭醫生鄭志文表示,即使上機前曾冷藏三文治,「但喺飛機個幾鐘頭,室溫廿幾度已經會令沙門氏菌、金黃葡萄球菌幾何級數倍增,以及喺食物表面分泌毒素」,不建議市民把外地三文治帶返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為免日後再發生洪瑞珍事件,政府應考慮把三文治列為受限制出售食物,任何商戶要賣三文治都須領許可證。
■記者于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