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赤口,人盡皆知,但廣州舊俗,初三送窮,恐怕知者無幾。外婆年年千叮萬囑,初一不掃地;內子一家,則規定初一、二不把垃圾往門外掃,問她理由,則無言以對。這些習俗,老人家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一旦說穿,則未免啼笑皆非。
是咁的,晉代干寶《搜神記》有個故事,講一個叫歐明的商人,每經過彭澤湖,都把船上一些東西投進湖中,當作給湖神的禮物。有次經過彭澤湖,湖面開了條大路,幾個人迎接他,說「青洪君」相邀,又提示歐明,若青洪君要送禮,什麼也不要拿,唯獨求「如願」就可以了。歐明果然向青洪君討「如願」,原來如願是青洪君的婢女,歐明帶她回家,心想事成,不出幾年便發達了。《搜神記》故事到此為止,跟年初三或送窮都無關,但續集才是重點。
唐代馮贄在《雲仙雜記》講了個故事:有商人過清湖,見清湖君,君問商人想要什麼,他答:「但乞如願。」結果商人獲贈一個叫如願的婢女,有求必應。後來元旦,如願起床晚了,商人打她,她走入糞壤中,從此消失。後來有人把《搜神記》和《雲仙雜記》兩個故事混合起來,竟演變出一個習俗。例如清末陳德商《溫陵歲時記》引《搜神記》(其實是《搜》、《雲》混合版),說商人甌明得了如願,在元旦鞭她,她出走,從此「明家漸貧」,接着陳德商說:「故今歲旦,糞帚(清理垃圾的用具)不出戶,恐如願在其中也。」年初一不掃地,原來怕掃走如願!然而垃圾畢竟要丟,哪一日好呢?清人顧祿《清嘉錄》說:「正月三日,人多掃積塵於箕,並加敝帚,委諸歧路以送窮。然各方風俗不同,吾鄉凡除夕、正月二日夜、冬至夜掃地,掃則糞帚不出戶,恐如願在其中也。」兩日不清垃圾,年初三終於受不住,只好妥協,為好意頭,便把丟垃圾稱為「送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