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怕醜內向的電腦技術員年過25歲,未嘗拍拖滋味,在損友建議下透過Instagram認識外貌成熟的14歲援交女,付肉金1,500元,前往少女寓所摸她胸部及下體,少女則替他口交。被告早前認罪,辯方求情時形容他「性本善,質素好」,對案中少女一片真心,少女亦有向他索取金錢,事件屬你情我願。裁判官指被告已還柙6周,相信已有阻嚇作用,判他120小時社服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張國裕勤力上進亦孝順,一向奉公守法,有捐錢做善事,惟性格內向,兼從未拍拖。被告認犯案時不明白案件嚴重性,非常愚蠢,對犯案感後悔。
被告早前承認非禮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等4罪。案情指被告去年11月認識女事主,事主曾向她透露年齡。其後被告兩度在事主住所非禮她,因事主母親後來偷看事主電話訊息而揭發。
案件編號:STCC4836/16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