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召妓不成狎女童案底纍纍 官明言判監

無業漢召妓不成狎女童
案底纍纍 官明言判監

【本報訊】於內地出生的無業漢一大清早到深水涉一幢唐樓打算召妓,卻找不到妓女,於是另找獵物,在梯間截停一名正返學的11歲女生,掩着她的嘴並拖入後樓梯,再伸手入其運動衫內撫摸乳房和腰,臨走前叫她等20秒才可離開取回財物。無業漢警誡下稱因性衝動犯案,昨在區院承認非禮。法官明言判監,而且刑期不會短。
記者:楊家樂  歐陽聯發

控方昨透露被告甘俊傑(42歲)有9次不類同案底如偷竊。辯方則表示被告只有小學程度,育有一名6歲兒子,被告沒領取綜援,現對事件感內疚。法官關注被告有沒有心理問題,又擔心他重犯,押後至下月14日判刑,其間等候被告的背景、心理及精神報告,並會索取事主的創傷評估報告。

拖入後樓梯凌辱

案發去年6月15日早上7時許,穿着運動衫的事主經唐樓梯間準備上學,被告突然現身捉着事主手臂和掩住她的嘴,並將她拖入較暗的後樓梯。被告先搶走事主的手機,再伸手進事主的運動衫內,隔着內衣撫摸事主的乳房及腹部,歷時數分鐘。
肆虐一輪後,被告命令事主等候20秒,才可以離開取回放在地上的手機。事主取回手機後立即回家,向母親哭訴被侵犯。母親見女兒受驚和不停哭泣,馬上報警。警方翻查唐樓和附近的閉路電視,於同日拘捕被告。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控制不了性衝動,又稱是一時貪玩而犯案。他稱當日早上打算到大廈召妓,但找不到任何妓女。被告在大廈徘徊一會後看到女事主,便從後摟抱她,將她拖到較暗的後樓梯,隔着內衣摸事主乳房達10至15分鐘。他離開大廈時赤膊,並在附近快餐店換衫,即時丟棄犯案時的衣服。
案件編號:DCCC7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