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逼漢能母企還錢 要求李河君簽擔保 漢能有望復牌

證監逼漢能母企還錢 
要求李河君簽擔保 
漢能有望復牌

【本報訊】停牌逾年半的漢能薄膜發電(566)復牌有望,昨日證監會就此向漢能展開民事訴訟,同時開出三大復牌條件,包括要求大股東李河君保證母企漢能控股於兩年內支付所有應收賬,及詳細披露漢能的財務狀況。專家認為漢能復牌並非不可能,但日後或涉操縱市場而面對更嚴厲的刑事調查。
記者:黃翹恩 石永樂

本報曾致電漢能副主席林一鳴手提查詢,留下口訊後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漢能靠與母企漢能控股(李河君同為大股東)進行大量關連交易「起家」,市值一度炒高至超越多家大藍籌,至2015年5月自行停牌、7月再被證監會勒令停牌至今。截至去年6月底,漢能控股聯屬公司仍欠漢能26.38億元貿易應收賬,及1.97億元包括遲還款的罰息等其他應收賬。

證監就復牌向漢能展開民事訴訟;圖為證監行政總裁歐達禮。

各董事不得抗辯責任

證監會指李河君及四名現任獨董疏忽職守,並未就公司以大量關連交易作為主要收入來源提出質疑,亦無適當評估關連方財務狀況和應收賬是否能回收,可見董事將關連方的利益置於漢能的利益之上,要求法庭禁止各人擔任董事最多15年。
證監會又要求李河君促使欠款的母企及聯屬公司,兩年內支付所有未償付應收賬;李河君亦須簽立擔保,保證公司付款。證監會亦同時開出復牌條件,一是各董事不抗辯其責任、李河君不抗辯促使母企還款及擔保支付應收賬。漢能已表示各董事無意抗辯;一是要求漢能詳細披露有關該公司、其活動、業務、資產、負債、財務表現及前景,以釋疑慮,但證監會不保證同意其復牌。

分析:條件似開黃燈

曾是監管機構高層的彭沛然認為,復牌條件「感覺好客氣、好好人」,若證監會有心「打殘你」,大可要求證明為何母企給予「咁筍」的定單,而證明關連交易與一般交易無異「唔係咁容易」,故他認為證監已算息事寧人,而保障小股東的關鍵在於如何保障漢能新董事局不受李河君「控制」及確保向母企追債。
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則認為,將處理應收賬為復牌條件比較少見,容許兩年內解決更是奇怪,感覺是漢能不需要完成處理已經可以復牌,連同要求詳細披露其業務以及資產負債等,今次似是「開黃燈」,給予該股機會「證明自己無辜」。
有熟悉監管條例的律師指出,要求漢能自行披露所有業務及財務等才是最重要的後着,若果漢能謀求復牌,自然須乖乖就範,但若在披露中顯示任何操縱市場行為,可被追究刑事責任,形容證監會此着深謀遠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