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農曆新年將至,天水圍分區特遣隊警員,昨午在流浮山進行反爆竊巡邏,截查一輛可疑私家車時,撿獲市值約2,500元爆竹,司機涉嫌違反《危險品條例》被捕。
總值2,500元
被捕男子25歲,為流浮山一條鄉村村民,聲稱購入該批爆竹自用,準備新年在村內燃放,並非用作銷售,警方正追查爆竹來源。現場為天水圍深灣路近坑口村一條無名路,昨午3時許,天水圍分區特遣隊員在深灣路一帶進行反爆竊行動,發現一名男子將一輛私家車停在避車處,覺可疑上前截查,在車尾箱一個紙箱及一個儲物箱內,分別撿獲一卷10萬發鞭炮以及5串爆竹,總值約2,500元,警員調查後,將男子拘捕帶署。
根據《危險品條例》,任何人若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判監6個月。
■記者張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