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人因失意失敗欠下1,800萬元巨債,稱妻子代他見大耳窿卻遭脅持,向岳母借錢但被拒絕,情急下用沾有天拿水的毛巾打算將岳母焗暈,然後再偷錢,終錯手將對方焗死。商人承認誤殺罪被輕判入獄3年,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指原審法官定下的量刑起點過於寬鬆,申請加刑昨獲批准,刑期大幅加逾一倍至6年2個月,令去年4月已刑滿出獄的商人要重返監獄。
原審量刑起點過於寬鬆
被告尹凱明(39歲,圖)昨由數名親友陪同到庭聽取判決,入庭前與一名女親人擁抱,當得知加刑後亦表現冷靜,聽從指示走入犯人欄。
上訴庭同意律政司說法,即被告襲擊死者謝惠琳(60歲)前40分鐘已計劃犯案,屬有一定程度的預謀,而且死者曾受持續武力對待,實屬加刑因素,認為原審法官張慧玲以入獄4年半作為量刑起點過於寬鬆,遂將起刑點大幅加至10年,但考慮到律政司的加刑申請有延誤,及被告認罪等因素後,將判刑定為6年2個月。
案情指2014年4月4日,被告向同住美孚新邨的死者借100萬元遭拒後,用沾有天拿水的毛巾焗暈對方,再在屋內搜掠財物,及後被告見死者失去知覺遂報警自首,死者延至同月8日死亡。
案件編號:CAAR2/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