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稱搽油不用手 官笑而不語

被告稱搽油不用手 官笑而不語

【劫空姐案】
【本報訊】空姐歸家途中在銅鑼灣大坑道遇劫,憑對方手上濃烈藥油味及螢光黃黑色波鞋等衣着,追捕到一名來港當技工的馬來西亞男子,懷疑他是劫匪。男子昨在區院自辯時稱,一向搽藥油是用油瓶的底或面去「捽」,手不會碰到藥油,法官聞言不禁笑而不語。

「唔知維園有廁所」

去年4月來港的被告Pang Kien Lun(35歲)昨被裁定表證成立。他稱每日都會到維園跑步,去年5月10日案發當晚跑完步,先後沿天后廟、銅鑼灣道和火龍徑散步,返回維園方向。途中他急尿故轉往酒吧食肆林立的布朗街借廁所。法官質疑他為何不去一條馬路之隔、最明顯的維園廁所,男子解釋:「其實一直以來我都唔知維園有廁所。」
被告在布朗街近京街轉入後巷,打算小解時聽見人聲,他怕被人揭發隨街小便故停止。隨即有警察來查問,劈頭便問事主的手袋和電話在哪,他多番回答「唔知你講咩」。控方盤問時問他為何沒去酒吧小解,他指酒吧應在另一條街,而他被查問10分鐘期間沒有小解。
至於被指身上有藥油味,被告稱因患鼻敏感,習慣在鼻搽驅風油,當晚另有搽在腳上。他稱會倒藥油在不同部位,但只用藥油瓶的底或面搽抹,手不會碰到藥油。案件今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695/16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