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留子女在家 主婦虐兒候懲

屢留子女在家 主婦虐兒候懲

【本報訊】與兩任丈夫育有4名年幼子女的主婦,在社署社工或長女學校社工5次家訪期間,每次皆被揭發獨留部份或全部子女在家,令讀小六長女兩被急召回家看顧弟弟。主婦被控5項虐兒罪提堂,認罪准以1,000元保釋,下月9日判刑。

長女急回家照顧弟弟

報稱家庭主婦的30歲被告與前夫育有一對較年長小姊弟,與現任丈夫則育有一對小姊妹,4名小童僅3至13歲,一家六口住天水圍公屋,長女就讀小六。被告昨在屯門法院承認於2015年11月至去年5月共5次犯案。
案情指長女學校女社工多次家訪後仍發現有子女遭獨留家中於是報警,被告返家被捕。多次獨留事件中,被告試過不接聽電話,就算有聽電話亦因事未能即時回家,需找子女的祖母或叔父臨時現身照顧,其中兩次更是長女回家照顧弟弟。最嚴重一次,被告獨留最年幼的小姊妹(當時2歲及5歲)在家。
案件編號:TMCC173/17
■記者羅日昇、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