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建築署職員疑因內地高層領導人可能到訪而想趕工,在符合環保要求木材缺貨下,建議供應商改用較貴及沒環保認證木材冒充,並叫對方在文件稱為環保木,署方終用53.8萬多元訂購。職員被控串謀欺詐罪,與他接洽供應商職員稱以為建築署知情並非為賺佣。
被告高級技術主任陳光強(52歲)被控於2012年尾至2015年中,串同供應木材的捷成建築產品職員梁植冠、洪似鵬及建築署高級建築師藍兆偉犯案。梁轉任污點證人稱與被告相識十多年,他會上門向建築署技術員打聽工程及推銷。他知署方要求木材有環保認證。
買貴木當環保木
2013年梁得知署方想在啟德發展區建造臨時廁所及涼亭等,他向被告介紹兩硬木分別是有美國「森林管理委員會」(FSC)的Elondo木及價錢貴一成多、密度較高但無FSC認證的Ipe木。被告稱將有國家領導人到訪「要做好啲」,但梁說環保木訂貨需時數月,被告遂建議梁供應貴木,在報價單訛稱環保木並稱做法無問題。聆訊今續。昨聆訊期間建築署及捷成派人到場抄筆記遭辯方識穿投訴,裁判官下令禁止。
案件編號:KCCC3127/16
■記者羅日昇、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