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張栢芝的印傭去年6月合約完結執行李預備離開,被張的助手檢查行李搜出一些以紙巾包裹珠寶,又發現多款名貴手袋和鞋,包括CHANEL和Dior等名牌,共值56萬元。印傭昨在區院承認盜竊,被判囚18個月。辯方指張栢芝常不在家,而且財物「周圍放」,被告一時起貪念犯案。
印傭Rospeni(30歲)承認去年2月1日至3月31日,在中環半山地利根德里世紀大廈寓所內,偷去屬張栢芝的3個手袋、2粒鑽石、6隻戒指、5對手鐲、3對耳環、4條頸鏈、一些吊墜及3對鞋,總值56.1萬元。
辯稱「周圍放」惹貪念
律師求情指所有失物已起回,僱主張栢芝無損失。被告家境貧窮,7兄弟姊妹僅兩人就業,其中一名兄長早前在印尼遇交通意外需4萬元救急。而被告在張家打工,月賺4,000元有財政壓力。律師指被告不是早有預謀犯案,也不是翻箱倒櫃偷竊,只是因張常不在家,而財物常「周圍放」當眼處,被告抵不住貪念犯案。法官在判刑時指被告違反誠信,偷去物品數目逾20件價值約56萬元,案情嚴重。
案情指被告由張栢芝聘請任家傭,自2014年3月起打工,至去年6月28日預備離開寓所時被發現行李藏着贓物。張的助手質問物件是否屬張,被告承認偷東西。被告在警誡會面中承認早於去年2月至3月犯案,她在張的睡房、浴室及客廳偷取涉案物件。據知涉案物品中,價格最貴的是一粒鑽石及一個紫色手袋,各值10萬元。
案件編號:DCCC867/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