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0年老字號公和荳品廠早前被報道,屢遭食環署檢控無牌經營食肆。公和荳品昨再在法院認罪,罰款7,200元。深水埗分店女負責人坦言不想違法做堂食,但要顧及食客感受,治本方法是計劃關舖大裝修,以正式領牌,務求繼續賣好食豆腐花。不過老店裝修,如何保留傳統面貌仍是未知之數,尤其店外石屎招牌已不合最新建築法例,或許只能鑲起或捐給博物館。
記者:勞東來 陸羽平
深水埗北河街公和荳品分店負責人、公和第四代接班人蘇意霞指,為免堂食違法,試過收起店內椅子,但仍設關愛座給年邁客人。不過安排引發不少矛盾,如老人家與年輕人「爭凳仔」,熟客又向夥計投訴:「係咪做咗幾十年,𠵱家凳都唔畀我哋坐呀!」無奈下只好重新擺凳。
或需關舖數月
蘇指數月前改變運作模式,改用即棄膠餐具和憑單取餐形式,盡量鼓勵食客外賣。不過記者昨觀察,堂食顧客仍絡繹不絕,有食客解釋他們並非附近街坊,長途外賣會影響食物質素。除食客未必適應,蘇指十多名老夥計讀書不多,不理解法例問題,「令佢哋接受新模式都係挑戰」。三番四次被檢控,蘇認為始終是自己不對,不怪責食環署執法,惟盼盡早解決牌照風波。她已尋找專業人士研究改裝老舖,以符合法例要求,或需關舖暫別食客數個月。不過如何處置店內歷史悠久的招牌和器材,如直徑一米的大石磨和油渣爐,仍有待研究。
公和荳品有限公司早前已兩度被法庭罰款,分別於前年11月被罰款4,000元,及於去年3月被罰5,000元。去年5月20日,食環署人員巡視深水埗分店,再次檢控無牌經營食肆。案件排期於昨天在西九龍法院開審,公和委託大律師代表認罪。
大律師求情指公和自60年代起在港經營,一直持有食物工場牌照,牌照容許舖內擺放椅子,只是不准堂食。公和現已盡力補救,包括裝修店舖及更改生意模式,準備申請食肆牌照,如有需要會另覓舖位。
裁判官指公和荳品廠已經有兩次案底,雖然公司稱已受到教訓準備正式申領牌照,但控罪嚴重,考慮認罪給予2成減刑後,判處罰款7,200元。
案件編號:KCS309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