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擁有碩士學歷的地產經紀染上賭博惡習,財困之下淪為竊匪,多次進入大學校園偷取信用卡,繼而冒簽購入iPhone及增值iTunes賬戶,12名女事主合共損失約8.3萬元。經紀昨認罪,判監3年。辯方求情時解釋他因父親早年去世而嗜賭,又謂只想以賭博欠債壓力蓋過工作壓力。法官聞言失笑,揚言經紀大可轉工,而非徒添額外壓力,又勸他不要再以親人去世作犯案藉口,「因為你將會不斷有親人過世」。
記者:楊家樂
現年32歲的被告蔡小明沒有案底,昨承認盜竊及襲擊傷人等28項罪名。辯方求情指,有三姊一弟的被告於本地大學畢業後赴澳洲修畢會計碩士課程,回港後曾任職廣告公司及地產經紀,案發時失業。母親等家人身在澳洲,未能出庭。
官:睇書睇得多會迷茫
辯方續指被告的父親於2007年過身,被告深受打擊,自此賭波賭馬,曾返教會及參與戒賭療程,惜情況依舊。被告去年3月被捕後還柙至今,已深切反省及後悔,惟無力賠償事主損失。
被告在法官林偉權查問下,自言事業發展不順,以前只懂怨天尤人;幸得女友不離不棄,更介紹他讀不同書籍,包括職場書籍《What Got You Here Won't Get You There》。惟林官阻止他說下去,質疑「睇書有用,但不用太深入」,「書唔使睇多,睇得多會at a loss(迷茫)」。林官揚言各有際遇,不用自怨自艾,只要向善便可。
林官又將被告親撰的求情信交還給他,問他能否做到信中所言永不再犯。被告答:「做得到。」林官即謂:「做到,唔使講;做唔到,講亦冇用。」被告聞言無語。
案發於前年10月29日至去年2月15日間,被告覷準校園使用者戒備低,財物往往無人看管,12次進入城大及浸大偷信用卡,冒簽購買iTunes禮品卡增值個人賬戶,又購入11部iPhone,再以每部6,500元變賣套現,存入馬會戶口,最終輸光。
去年3月21日,兩名浸大男保安發現被告在校內徘徊,上前截查。被告嘗試逃走,其間以手肘撞向一人胸口,又咬傷另一人手臂,但最終被制服,並向警員坦承犯案:「我兩個月冇錢交租,先入學校睇下有乜值錢嘢可以偷。」
案件編號:DCCC56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