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護士涉嫌在北區醫院襲擊穿上保護衣及戴上手帶的85歲卧床男病人,令其左眼眶瘀腫,病人11日後死亡。案件昨在粉嶺法院開審,身為同房院友的唯一目擊證人亦已去世,控方傳召護士作供。接更的女護士稱在男護下班1.5小時後發現病人眼傷,但期間有助理為病人換片。護士長則讚賞他對病人「好nice」。
記者:戴國輝
辯方在預審時指本案有目擊證人,證人正是與死者隔鄰病床的院友,警方為他錄取口供,但去年落案起訴被告邵伯強(52歲)時,控方沒將該院友列作證人,辯方認為不公平。然而,辯方昨甫開始便稱該院友已身故。
被告被控於2014年4月14日在北區醫院3C病房內襲擊事主曾沛榮,令他受傷。事主同月4日因氣促及血含量低入院,須靠呼吸機維生,案發當日被發現左眼瘀腫,同月25日因慢性氣管炎及肺氣腫死亡。
女助理指事主脾氣大
北區醫院病人服務女助理供稱,她4月13日晚與被告同在3C病房當夜班,翌日早上7時下班,被告負責照顧事主。她早上6時為事主洗面時不見瘀傷。她同意事主脾氣大,會「郁手郁腳」,偶然會打到她及其他醫護,換尿片則會大叫。
女註冊護士林燕清是案發當日早更護士,她承認被告接更時已提醒她,指事主趁他工作時踢他,着她小心。
林憶述當日早上7時許打算餵事主服藥,發現簾子拉上,才記得兩名助理為他換片。她約於早上8時半餵藥給他,發現他左眼有瘀痕。由於情況穩定,她計劃待醫生巡房時跟進。一小時後她再查看時,發現事主左眼進一步瘀黑,遂通知護士長及報警。
護士長殷港華讚被告對病人「好nice」,溫文有禮,是個好護士。殷指若他被病人暴力對待或用粗口責罵,會記錄在排板上。
辯方指警員跟被告稱是小事及「如果係不自覺打頭,可以close file」,以此令被告進行錄影會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LCC4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