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妻互劈新聞,本來就是老夫少妻的家庭悲劇(很多發生在身份證到手之後)。
鄭伯71歲,多年前在海南島與祈婦結婚,二人年齡相差18載。後來祈婦來港與夫團聚,但經常返鄉,只間中留港,夫妻感情轉淡,常因小故口角。
這天爭吵,祈婦更提出離婚,要求索取分手費,鄭伯反唇相譏。祈婦取出18吋長斧頭劈夫,鄭手腳被斬負傷奪得斧頭還擊,祈婦頭部及身體多處被斬,慌忙逃入廁所,攀窗擬爬渠落樓求救,但失足墮樓,幸跌在兩層下外牆晾衫架上,不致喪命。鄭伯追落街,在樓下不支坐地。現場血迹斑斑,二傷者同送院救治……
老夫少妻當然有衝突,不安於室亦常見之社會問題,互毆互斬互劈甚至發生命案,但,有沒有發覺,那兇器是──斧──頭!
在香港,都不知在哪可買到斧頭?也不知會否觸犯法律?這少見的物體,古人格鬥、狩獵用,上海灘年代才有斧頭幫。今時今日除了砍伐樹木、做木工工具,或消防員劈開障礙物救援之外,是已式微的粗暴武器。竟在一個屋邨小宅,有人隨時信手取得一柄斧頭,爭相往死裏劈,實在匪夷所思──你的鄰居有使絕跡江湖之倚天劍屠龍刀嗎?